华港公告

舱单负面清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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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为进一步规范舱单传输,《原始舱单数据项》、《预配舱单数据项》中“货物简要描述”数据项填报应当完整、准确,提(运)单下各项货物、物品名称应当在“货物简要描述”数据项中逐一填写。海关对“货物简要描述”的内容实施负面清单管理(负面清单),不符合海关相关要求的,作自动退单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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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名负面清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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